【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7作者:来源:太阳集团官网点击:37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 号,见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提名工作的相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可由学校直接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意向报送

有意向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老师填写《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意向表》(见附件2),请各学院汇总后于48日前统一报送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便后续工作安排。 

(二)提名号发放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学校科研院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三)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被提名人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用项目被提名人可于415起凭科研院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4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校内评审

请被提名人于55日前提交纸质提名书(含附件)1份至科研院,科研院对提交的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校内评审,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被提名人。

(四)提名公示

516日前,学校对推荐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推荐。

三、材料提交

52417:00通用项目完成推荐材料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提交工作,并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报科研院成果办;专用项目提交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1份;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

联系人:王萍   姚静

联系电话:025-84892160

Email:jingyao@nuaa.edu.cn

 

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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